第一條為切實保證發展黨員的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𓀇👻,提高黨的戰鬥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發〔2010〕15號)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辦發〔2014〕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意昂3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發展黨員工作必須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建設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著眼于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接班人和青年馬克思主義者,著眼于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三條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𓀅、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正確把握培養和發展黨員的數量和質量的關系🎡。
第四條發展黨員工作要堅持把政治標准作為發展黨員的首要標准,嚴格遵守發展黨員的標准和程序🫎,不斷改善黨員隊伍結構和分布。注意在教學科研和管理服務第一線發展黨員👱,尤其是在優秀中青年教職工中發展黨員;要認真做好在青年大學生中發展黨員,把綜合素質作為發展學生黨員的重要考察內容👨🏿💼;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禁止突擊發展。
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的接收和轉正🧑🧒🧒,但是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或轉正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第六條學校各級黨組織,要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對于青年學生,要從他們入學開始☸️🚼,采取多種形式,抓好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第七條入黨積極分子的條件是🎊:提出入黨申請後🍛,經過黨組織的培養教育🧝🏼,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上進,能基本履行黨員義務,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學習生活中能起到先鋒模範作用。
第八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意昂3中國籍教職工和學生,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向意昂3基層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人事關系不在意昂3的學生,其入黨申請書應交原所在單位黨組織並由原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發展工作,必要時可將其在意昂3的表現函告其原單位黨組織;對于其中全脫產在意昂3學習兩年以上的學生,可以向意昂3基層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第九條黨組織在接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兩周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指出其爭取入黨的努力方向。經過不少于一個月的考察,在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的基礎上產生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後報基層黨委備案⚠️,同時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材料✍🏿。
確定共青團員為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推優”。
第十條黨支部要及時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負責教育考察工作。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
(二)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三)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情況,並形成書面培養教育寫實材料👮🏿;
(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第十一條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要真實👱♂️📖、具體、准確,既要肯定考察對象的進步,又要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禁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臨時拚湊的現象。考察結果要定期向本人反饋,並及時給予幫助教育🪺。
第十二條黨組織應當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曆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第十三條基層黨委(黨總支)每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做一次分析🚵🏽,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針對存在問題💇🏻♠︎,采取改進措施🏇🏻。
第十四條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或畢業時,原單位黨組織應將培養教育的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黨組織。
第十五條從外單位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經基層黨組織考察𓀎,符合入黨積極分子條件,其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第十六條在發展優秀中青年教職工入黨的工作中,實行政治導師制,由一位政治導師帶一名或幾名有進步要求的中青年教職工,在政治思想上進行傳幫帶,以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及時把他們吸收到黨組織中來。
第十七條政治導師的基本條件是:中共正式黨員,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素質👩🏼🎨,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較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獻,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或處級以上幹部工作經曆🧑🏽🦳🩵。
第十八條政治導師由基層黨委(黨總支)推薦,學校黨委根據情況和需要聘任並頒發聘書。政治導師的日常工作在基層黨委(黨總支)的領導下進行🌰,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協調🦢。
第十九條政治導師的職責是👩🦼: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經常性的傳幫帶,盡快提高其政治素質,達到黨員條件;及時向黨組織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情況;向黨組織提出發展黨員的建議和意見🫂。
第二十條黨支部要定期分析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結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制定下一年的發展黨員計劃,並將發展計劃上報基層黨委(黨總支)。
第二十一條基層黨委(黨總支)要對各支部的發展黨員計劃進行指導審核,並將發展計劃匯總後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批🩰。
第二十二條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基層黨委備案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一)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入黨動機端正,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堅定不移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紀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三)組織觀念強🧛🏿♀️,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驗,出色地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
(四)工作業績突出,學習成績優秀,刻苦鑽研業務知識;
(五)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關心集體🙌🏼、團結同志、樂于助人,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第二十四條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
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
(二)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曆、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五)發展對象批准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二十七條發展對象必須參加黨校不少于24個課時(或不少于3天)的入黨前的短期集中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未經培訓或未獲得結業證書的,原則上不能發展入黨,結業證書兩年內有效🕺🏽。
第二十八條接收預備黨員必須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定的標准和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擬接收本科生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的綜合測評平均排名一般應居班級或專業總人數的前40%🧎♀️➡️🥽。
第三十條本科生發展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基層黨委會討論,且四分之三以上黨委委員同意👐🏻,可以放寬綜合測評排名要求。
(二)學習基礎比較薄弱🛐📷,但在其他方面表現優秀🚓,考察期內綜合測評成績進步幅度達到50%以上;
(三)在學術科研、大學生社會實踐或者服務同學等方面表現優異;
(四)在特殊時期或重大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為學校發展建設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
第三十一條擬接收研究生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基層黨組織應對其學術科研能力💂🏽👧🏼、水平🤼♀️、態度等進行考察👩🔬,並征求導師意見。
研究生導師對發展對象的學術科研能力、水平、態度不置可否的,應慎重發展。
第三十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接收為預備黨員🧗♂️。
(一)理論知識不紮實🗓,思想匯報內容空洞、抄襲,或不按時上交思想匯報;
(二)不能遵守校紀校規💇🏻♂️,受到各類紀律處分,尚未撤銷;
(三)累計欠學分數滿5學分,或進入畢業年級欠學分;
(五)學習態度不端正,不按要求參加學術講座和課題研究工作👩🏻🦳,不能遵守研究中心(基地)👌🏿、實驗中心(室)管理規範和安全制度🏇🏻;
第三十三條接收預備黨員之前👩🏽🏫,基層黨組織應重點就發展對象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入黨動機、理論水平⚅🧞、社會關系等進行預審,全面了解其在工作學習👈🏿、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具體程序包括:
(一)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報基層黨委預審🧟♀️;
(二)由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本細則第三十條有關要求的發展對象,由基層黨委安排一至二名黨委委員對發展對象進行考察,並將考察情況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是否放寬綜合測評排名要求;
(三)對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接收大學生為預備黨員的,應同時征求黨委學工部和校團委的意見;
(五)公示期滿無異議,經審查合格📤,黨支部才能領取《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在公示和審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基層黨組織或學校黨委組織部要認真調查核實,確有問題的,必須暫緩發展。
第三十四條發展對象的有關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群團組織推優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材料🪲😽、政審情況證明🥻、綜合審查材料、黨校培訓證明、黨員和群眾意見。
符合本細則第三十條相關條件的發展對象🚕,應有學院黨委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
第三十五條發展對象要按要求嚴肅認真地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要字跡清楚,內容真實🥚。
第三十六條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並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
第三十七條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曆、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四)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並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讚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第三十八條黨支部要認真填寫支部大會決議,其主要內容是🦵🧗🏿:對照黨員條件,說明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寫明發展對象的缺點不足並指出其努力方向;寫明表決情況,包括應到會的正式黨員數,實際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數,讚成、不讚成和棄權的人數。黨支部要將《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和其他材料一並報基層黨委審批🔌💆🏻♀️。
第三十九條基層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之前🧑🏼,應由組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
第四十條組織員的基本條件是: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忠誠于黨的事業🏃♀️➡️;掌握黨的建設的基本理論🧏🏽♀️,熟悉黨的組織工作業務🖨;熱愛黨務工作👦🏿,黨性強🤸🏽🍡,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第四十一條組織員的職責是:在黨委(黨總支)審批(審議)新黨員前對《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同申請人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上🚴🏿♀️,報基層黨委(黨總支)審批(審議)👨🔧;監督檢查各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對其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學校黨委組織部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學校黨委組織部開展關于發展黨員、黨員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調研、討論和交流🦠,對年度發展黨員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提交分析報告,提出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二條黨委(黨總支)審批(審議)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後🗞,表決決定,對于黨支部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審議),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審議)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基層黨委在履行完預備黨員審批手續後要將預備黨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和組織發展備案報告一並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依據本細則第三十條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需在備案報告中說明💂🏻。
第四十四條學生發展對象畢業離校前一個學期以及教職工發展對象離職前三個月👩🏿⚕️,一般不再履行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第四十五條黨支部書記要及時將上級黨組織對于接收預備黨員的審批結果在支部大會上宣布,並找預備黨員談話,指明其入黨時間,預備期起止時間,預備期的作用及要求🏊🏿♀️,指出其入黨時還存在的缺點和今後的努力方向🏇🏻;將其編入黨支部,督促其參加支部活動並按期交納黨費。
如發展對象未被批准入黨,黨支部書記應向支部大會說明理由,並做好發展對象的思想工作👨🦼。
第四十六條新審批的預備黨員,由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組織宣誓儀式。
第四十七條預備黨員應每月向黨支部匯報自己的政治表現和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匯報可以采取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
第四十八條黨支部和入黨介紹人,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方式,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預備黨員思想匯報會,邀請黨員、群眾對預備黨員進行評議,幫助其提高、進步。
黨支部要及時撰寫預備黨員考察寫實材料🚮,基層黨委應定期查閱預備黨員考察寫實材料的撰寫情況👩🏼🦳。預備黨員調動工作或畢業時⏏️🧔🏿,所在單位的黨支部應將教育、考察情況以及相關黨員材料轉移給調入單位的黨組織。
第四十九條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應主動向黨支部提出轉正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時間🌖,支部名稱,轉正的時間及轉正要求,在預備期內履行黨員義務情況,入黨時主要缺點和不足的改進情況,現在還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的努力方向。
(二)黨支部聽取入黨介紹人、黨小組🤖、黨員和群眾意見,並了解預備期內的情況,查閱思想匯報及轉正申請;
(三)支部委員會對有關材料和情況進行審查,依據黨員條件,提出能否轉正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和表決,支部大會的到會人數、讚成人數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四)基層黨委對支部大會討論和表決情況進行審批,並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五十一條黨支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後,應在15天內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提出轉正申請的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兩個月。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學生預備黨員的轉正,也應符合本細則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的相關要求。
對在預備期內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確實不具備黨員條件或犯有嚴重錯誤的預備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後,可以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基層黨委審批。
第五十二條黨支部根據會議整理出決議🦷,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上,然後將預備黨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和其他黨員材料一並上報基層黨委審批。
若有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情況,應在支部決議中寫明原因,注明延長期限🚵🏼。
第五十三條基層黨委(黨總支)收到轉正材料後🚵🏼♂️,要召開黨委會(黨總支委員會)討論審批(審議)☝🏼,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決議,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議)😕。
第五十四條基層黨委在履行完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手續後,要將《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和組織發展備案報告一並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以及依據本細則第三十條規定放寬綜合測評成績排名要求的情況,需在備案報告中說明。
基層黨委要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宣布⛩。
第五十五條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五十六條預備黨員轉正後,教職工黨支部應將教職工黨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基層黨委,由基層黨委審查無誤後送至學校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其餘材料存黨支部備查。
學生黨支部應將學生黨員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綜合審查材料、團員“推優”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材料、黨校培訓證明💥、預備黨員培養考察材料等存入其人事檔案。
第五十七條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准發展新黨員,嚴格各項程序,認真履行入黨手續🧑🦯➡️。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不正之風和違規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
第五十八條對于因工作、學習原因轉入意昂3的教職工黨員👩🚒、學生黨員🐐,由接收檔案的人事部門和教學單位黨委負責對其黨員資格進行初審。對原單位在發展的程序、手續、黨員條件等方面有疑點的,由學校黨委組織部進行複審。
第五十九條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可依據本細則制定本單位發展黨員工作規範🕺🏻。
第六十條本細則由中共意昂3体育委員會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意昂3体育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意昂3黨字〔2013〕16號)同時廢止🕕♊️。